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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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2016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公告

根据《榆林市2016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榆政中企发〔2016〕72号),受榆林市榆林东方集团公司等民营企业委托,现就所需200个工作岗位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1.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参加选聘的大学生须为榆林籍,或与榆林籍人结婚且户口在婚后半年内迁至榆林市的毕业生。

3、选聘名额: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1:1比例录取,共200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念,自愿到民营企业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意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符合企业具体岗位条件要求。

三、聘期待遇

应聘大学生一经录取,企业按照招聘岗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市财政给予聘用人员每人每年2.4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期满后不再发放。除财政补贴外,用人企业为应聘人员发放正常工资,工资额不得低于榆林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按城镇企业职工参保办法,一年内为聘用大学生办理社会保险。

四、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l.gov.cn)、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网(www.ylzxqy.gov.cn)和榆林日报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0月17日0:00时至10月21日24:00时。

2、报名网站: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l.gov.cn)、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网(www.ylzxqy.gov.cn)。

3、报名:根据“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岗位汇总表”(公告附件1),按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名者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招聘工作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8日08:00时至10月22日17:3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10月25日0:00时至10月28日17:30时,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妥善保存。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912-3894530。

(四)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中小企业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考一门,科目为社会公共基础知识(含企业管理、经济、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籍。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09:00时至11:00(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10月31日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以岗位最高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200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中小企业局对确定的20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网上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市委组织部、市中小企业局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审查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由市中小企业局统一安排,聘用人员和用人企业于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3日内,聘用人员到企业报到上班。 

五、纪律要求

为了切实搞好选聘工作,所有参与选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到民营企业工作岗位,并将相关信息报组织、人社等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0912—3894530

附件: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岗位汇总表

 http://www.yl.gov.cn/site/1/html//zwgk/0/1/79/15533.htm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榆林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2016年10月8日

  编辑: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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