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2024-2025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规定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度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等八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29-38952878;邮箱:gkyzbgs_2023@126.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4-2025学年,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建设要求,持续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主责主业,以实际行动推动学院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学院高度重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强化新媒体运营管理,做到新闻及各类信息发布有时效性,内容有针对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学院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保障和落实信息公开,根据2024年和2025年学院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做好规章制度制订、修订及审核工作。学院印发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党务公开办法》,明确建立健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工作部门各负其责,各党支部分级负责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事项、范围、方式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学院要求各部门制定相应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平台
2024-2025学年,学院充分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在学院网站主页开设院务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布学院有关信息,进一步方便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办学各方面的最新信息。微信平台以校园新闻和校园文化建设为内容,定期向公众发送信息。微信平台将信息公开改被动查询为主动推送,学院师生能方便快捷地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最新信息。此方式不但缩短了信息传播的时间,且有利于增强公众的参与感。
(三)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
学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做到既不损害师生的知情权,又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对工作落实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
(四)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强化服务意识,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广播台、校内电子屏、公告栏等传统媒体,以及党委会、教职工大会、学期工作部署会等形式积极公开信息,确保学院的重大决策、改革发展及相关工作进展及时公开。
(一)学院依托各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学院坚持公开校领导值班安排、学院重大活动等;坚持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微博等准确、全面、规范报送信息,重点加强深度信息、综合信息报送。本学年,共向省教育厅报送文字信息17篇。一年来,学院统筹推进广播、新闻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深度融合,助推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学院各方面工作新进展。2024年9月以来,学院网站编发稿件979余篇;官方微信发布推送120余条。学院官网开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栏,通过编发新闻稿件、简报等,及时公开全院学习教育进展成效,共发布6期。
(二)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学院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同时,也公开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章程》《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规章制度》等重要内容。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学院在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25年招生章程》《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2025年分省、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申诉渠道》等。截止8月31日,未接到新生复查举报和投诉。
学院因无研究生的招生计划、无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故无此类型信息公开事项。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财务相关信息,公开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财务管理办法》《2025年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学费公示》等。
因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表、支出预决算表属于保密数据,故无此类信息的公开事项。学院无财政拨款,故无此类信息的公开事项。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在学院网站上公布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布了《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同时公布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学院无校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兼职情况、无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故无此类型信息公开事项。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学院在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了、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信息。就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公开了《2025届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2025届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学院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办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办法》等重要内容。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我院在门户网站公开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学风建设机构》等重要内容。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我院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了《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以及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
学院无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故无此类型信息公开事项。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学院本学年无对外交流事宜安排,故无此类型信息公开事项。
10.其他信息公开。学院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地震应急预案》《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防范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防雷减灾工作应急预案》等重要文件。
本学年无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无中央巡视组进校,故无此类相关事项的公开信息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院未收到个人或集体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学院坚决按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本学年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4-2025学年,学院对重要事情、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师生反映良好。本学年学院未收到来自集体或组织的不良评议。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24-2025学年,学院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期待、学院发展需要相比较,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信息公开方式还须进一步健全。积极开拓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师生员工的同时,回应社会公众更多的诉求与期待。
2.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网站、新媒体的更新、维护与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还须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要在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的公开效果上下功夫。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兄弟高校的沟通交流,加强学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和开展业务培训,以师生员工和社会大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研究和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发布的培训交流,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要求,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办法和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信息公开网和相关公开平台的运营、维护。进一步梳理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职责,化被动为主动,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

